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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评】 乱谈小说与《哈利波特》系列之一

    阅读数:112 梁良 OP 2009-07-30 收藏
    无论JK·罗琳的小说《哈利波特》是否畅销,当美国人决定像拍科幻大片一样将它拍成电影时,就已经决定了电影《哈利波特》也会很“畅销”,这已经被美国近二三十年的“电影大片史”所证实,这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美国大片是一个独孤高手,打遍天下无敌手。英国人曾经拍出了007詹姆斯邦德系列电影,当时的名声也不小,但终究还仅限于特工电影这样的一个“经典即传统”的范畴,估计赚钱也不会很多,后来名曰与美国人合作拍摄007,其实就是拍成了美国大片的形式,各种特效该用的地方一律用上,好看度和影片的节奏都大大的提高,英国的007变成了美国的007,一下子成了全球票房大热门。我不知道英国的电影界,是否曾经像法国的电影界那样,呼吁政府运用行政手段限制美国大片进口,反正我们看到JK·罗琳将《哈利波特》交给美国人来拍了,也拍成了大片,于是也成了全球票房的大热门,而且就和007一样,几乎每一部都能够成为全球电影票房的大热门。

     但《哈利波特》有一项优势则是007所不能比拟的,甚至可以说是难以望其项背,那就是《哈利波特》小说一出版就成了全球畅销书,其销量简直就是“独孤求败”,走遍天下无敌手,在《哈利波特7之死亡圣器》小说出版之前,六本《哈利波特》的全球销量就已经超过3亿册,平均每部《哈利波特》小说销量五千万多册,而第7本至今已经达到七千多万册,使得总数超过了4亿册。这个数量是无可匹敌的。007小说刚出来时最多也就在英美等过有名声,有销量,但据说评论家将它骂的狗血喷头,即使到现在,007全部小说已经二十多部,总销量也不过亿部左右。而有人曾经形容美国斯蒂芬金的恐怖小说的出版数量,认为只有圣经可以与之相提并论,那么看来圣经的出版数量是不能与《哈利波特》相提并论了,因为斯蒂芬金的恐怖小说总数也就一亿册左右而已,仅《哈利波特》总数的四分之一不到。但无论是007还是斯蒂芬金的恐怖小说,据我所知其集数都要达到二十多部,那么假如J?K?罗琳放弃原先的构思,愿意写下去呢?也写到二十多部,其总册数超过10亿大概没有问题吧?

      据网上介绍,有机构统计过,《哈利波特》至今总共创造了二百多亿美元的产值。

      稍微了解点西方传统现实主义文学的人,应该不会不知道《基督山伯爵》这本小说,所以应该也不会不知道大仲马这个作家,他的小说《三个火枪手》也几乎与《基督山伯爵》一样成为全球名著。几年前,曾经有人“揭露”说,金庸的武侠小说有抄袭大仲马小说的嫌疑,后来好像金庸自己站出来坦白了,说自己确实借鉴过大仲马的小说。至于怎么借鉴,我也没闹明白。但有一点肯定,金庸的借鉴绝非郭敬明抄袭之类,或许可能有些剧情构思类似、或许有些人物塑造类似等等,但绝没有大段文字直接抄袭的可能,因为他们两个人的书我都看过,金庸的写法很类似中国古人的白话文小说,这样的文字,大仲马再天才也没有这个能耐写出来。不过,能够将金庸和大仲马凑在一起,却可能是颇有天才的一个比较文学的研究课题。法国一直是高产作家的西方国家,无论是传统的现实主义时期,还是后来的现代派时期,很多作家在其他国家不能出版的书,到了法国就能出版,比如亨利米勒的南北回归线等。在这么多作家中,大仲马无异是可以占据一席之地的。但是,我想说的就是这个但是,大仲马的名声虽然不比巴尔扎克、雨果弱,但是其小说的艺术价值却不能与后二者的小说相提并论,有人称巴尔扎克为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而大仲马是无法冠上这个“伟大”二字的。坦白说,我认为大仲马的小说就好比今天的畅销小说,他的写法也是如此,曾经有文章介绍大仲马部分小说是自己构思搞出个大框架,然后雇佣枪手写细节,这种做法,简直就成了小说作坊了。当然不是说,金庸写小说也是用了作坊方法,我没证据不能瞎说。但是,金庸的小说确实也不比大仲马的小说“高层次”到什么地方,两个人的小说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试图反应历史背景事件,都试图说出些他们理解的历史真相,也许作为古人,大仲马的小说中历史真相更多点,但是两个人的小说总体来说,还是以强硬制造戏剧性故事为胜,以强烈的事件冲突、巧妙的转折、人为制造的情节变化为主要吸引人的“亮点”,除此而外,并没有其他特别的价值了。

     ——以强硬制造戏剧性故事为胜,以强烈的事件冲突、巧妙的转折、人为制造的情节变化为主要吸引人的“亮点”,再加上个性得到刻意渲染的人物形象和一些巧妙的奇妙细节的点缀,这就是畅销小说的“基本素质”。几乎任何一部畅销小说,都具有这样的“基本素质”,否则它就畅销不起来。

     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决定小说能否畅销的,不是你会不会“戏法”,而是你的“戏法”是否巧妙。畅销小说必定具有那些“基本素质”,但具备了那些“基本素质”的小说却未必能够畅销。因为在“基本素质”之上,你还得会“巧”、会“妙”。金庸将他的“巧妙”用在了中国传统的武功上,把这些武功说的神奇之极,而古龙在金庸已经把武功的神奇招数说尽说到头前提下,另出妙思,他把玩武功的人说的神奇之极。而温瑞安的妙思则是把玩武功的组织即武林门派说的神奇之极。每个人都玩出点神奇的东西来,所以每个人的小说都很畅销。

     《哈利波特》小说和他们的小说统统在一个档次上,我觉得既不比他们高层次,也不比他们低层次,仍然还是“巧妙”不同而已。只不过,金庸古龙的“巧妙”太有地域性了,即武功这玩意儿,远不如魔法这玩意儿更全球化。而且显然魔法比武功更叫人觉得神奇些,武功无论怎么说也是力气活,可是魔法却更具天才的头脑性,显示出来的本事也远比武功厉害,它能够叫人轻易的就飞起来,《哈利波特》里的哈利、赫敏、罗恩等十几岁的小屁孩,个个弄把扫帚就能轻易的飞起来。可是金庸古龙笔下的武林高人,不将功夫练到最高层,甚至连那怕“踏雪无痕”这样的轻功都难以做到,至于凌虚飞渡这样的最高境界武功,基本上都是七老八十的爷爷辈才有份练成,除非一些超级天才如杨过,或者一些几乎天天走狗屎运的人如郭靖。所以金庸古龙的武侠小说中国人看的挺津津有味的,西方人却没能看出多少味道来。当然,你也可以说西方人的大众欣赏水平太落后,因为并不是所有西方人都不能欣赏中国武功的,否则怎么那么多美国大片里都开始像炒菜离不开味精一样的加进了武功?不过目前为止,魔法的魅力大过武功,却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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